怎么办房产抵押登记
因为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。下面房天下购房指南告诉大家答案,希望大家少走弯路。
一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,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原件,主债合同原件(如向银行贷款,即为《借款合同》),房地产评估报告(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),授权委托书(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《授权委托书》)。
二、
1、申请人填写《市房产登记申请表》并提交材料;
2、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;
3、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,收取费用;
4、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,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;
5、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;
6、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,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。 不符合条件,退回, 一次性告知补齐。不符合规定,出具不予登记、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(7日内);
7、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,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。
三、
1、主债权合同、包括:债务人姓名或名称、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;门牌号变更;被担保债权种类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、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;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;担保范围变更。
2、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,
流程复杂,但它可以实现经济活动的安全,强化担保效力。可以当面或电话咨询律师,让他根据您的具体情况,给出解决方案,预防纠纷的产生。